4月27日,子长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在人大四楼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任越安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泽祥、强琪、艾先锋、营刘萍和工会主席薛光芮等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白广裕,副县长、县公安局长冯炜,县人民法院院长刘志勇,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宗六一,县政府办、科技局、国土局、环保局负责人,李家岔镇、安定镇人大主席,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城建环资工委委员,参加调研的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县人大机关副科级以上工作人员,拟任命的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对全县科技成果巩固和利用情况的调研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雷鸣、检察员李治阳、检察员李海鹏三位同志履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子长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子长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和监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会议依法任命了县人民法院提名的31名人民陪审员,免去了刘征同志的县经济发展局局长职务。
任越安希望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坚持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并重,加大综合执法力度,切实抓好资源的有序开发和综合利用,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资源保护双赢;高度重视科技成果的巩固和利用,全面提升科技成果的数量和质量,拓宽科技成果的转化渠道,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研发工作积极性。希望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工作履职尽责,保持严惩渎职侵权高压态势,提升干警综合素质,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全面加强和改进反渎职侵权工作。希望雷鸣、李治阳、李海鹏三位同志虚心接受评议,发扬成绩、整改不足,努力在今后工作中取得更大成绩。希望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牢记誓言,忠于宪法,遵守法律,牢固树立“由人大任命、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理念,依法履职,恪尽职守,锐意进取,清正廉洁,在人民陪审员岗位上勤奋工作,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