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海亮,生于1920年9月,子长县李家岔镇天寺界村人。1935年1月在天寺界村参加游击队,同时加入中国共青团,193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在安定县四区、三区任团委书记、行政助理员、区长、区委书记等。于1939年11月至1941年12月在延安边区党校学习。1951年3月起,任绥德检察分署检察员、堡城县检察署检察长、汉中检察分院副检察长、青海省西宁市检察院副检察长。1961年8月起任渭南检察分院检察长、中共渭南地委委员、渭南地区政法党组副书记、渭南地区信访办公室主任。1980年9月任渭南地区司法局局长、党组书记,恢复组建渭南地区检察和司法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文革期间遭受打击和迫害。粉碎“四人帮”后,任渭南地区信访办主任,在平反冤假错案中,作出了积极贡献。1983年11月离休,厅局级。1989年10月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