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凤翥,1909年7月生,子长县栾家坪乡郭家坪村人。1930年参加革命,加入陕北游击队红军支队。193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秀延县四区革委会主席、保卫局局长、瓦市副主席、延安保卫处合作社主任、经建股长、总务科副科长。西安事变后调甘肃省岷县任民政科科长。1947年起参加解放大西北战役。解放后,甘肃岷县与武都合并,任武都地区税务局局长、地委委员,岩昌造纸厂厂长、专署专员。1962年因反对浮夸风被错划为三反分子。1964年四清运动后,恢复党籍和一切职务。文革中又多次被摧残和折磨。1977年因病逝世,1979年彻底平反,恢复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