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中央厨房融合平台 | 网站客户端 | 采编
首页 > 公告公示 > 正文
子长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温馨提示:5月2日起陕西启用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
时间:2017-05-18 16:13:47作者:孙英英    点击数:次    来源:子长新闻网
    为进一步提高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的签发和查验效率,增强证件防伪性能,按照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统一部署,我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于2017年5月2日起全面启用电子版往来台湾通行证(以下简称电子通行证),同时停止签发现行的本式往来台湾通行证。
     新启用的电子通行证方便携带更加安全,电子通行证为参照国际民航组织(ICAO)DOC9303TD-1标准设计制作的卡式证件,内嵌非接触式集成电路芯片,采用多项物理防伪和数字安全技术。
 签注可以重复擦写。电子通行证正面打印持证人个人资料以及证件签发管理信息,背面打印前往台湾签注等信息并可由证件签发机关重复擦写。
 查验不再加盖印章。持用电子通行证出入境时,边检机关查验后不再加盖出境、入境验讫章,持证人出入境和签注使用情况由芯片和信息系统记录、管理。
 可以使用自助通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申领电子通行证应当按规定向公安机关留存指纹信息。已经留存指纹信息并符合边检机关规定条件的持证人,可以在出入境时使用自助查验通道办理出入境手续。
 电子通行证有效期分为5年和10年。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签发5年有效通行证;年满16周岁的,签发10年有效通行证。
 新版电子通行证启用后,仍然有效的本式往来台湾通行证及贴纸式前往台湾签注可以继续使用。持有有效本式往来台湾通行证的,可以继续申请贴纸式前往台湾签注,也可以申请换发新版电子通行证。
 公安机关提醒,新版电子通行证使用过程中应注意避免弯折、刮擦、水浸以及强光、强磁场或高热环境。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中共子长市委宣传部主管 子长市融媒体中心主办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 6112020001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27420062
编辑部电话:0911-7122593 新闻热线: 0911-7121276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admin@zichangrm.com 举报电话:7121276 陕ICP备15007210号-2